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要严肃、认真、忠实。填写前,党支部书记应将表内项目向填表人解释清楚。入党介绍人应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。入党志愿书应用黑色钢笔、签字笔填写,字迹要清晰、工整。表内的年、月、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。表内栏目没有内容填写时,应注明“无”,个别栏目填写不下时,可加附页,附页须粘贴并加盖骑缝章。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后,应及时将入党志愿书存入本人档案,没有档案的,由基层党委保存。具体填写说明如下:
1.“姓名”:应与个人居民身份证一致。用字要固定、文字要规范,不得用同音字代替。
2.“民族”: 填写民族的全称,如:汉族、蒙古族等,不能简称“汉”、“蒙”等。
3.“出生年月”:应按公历时间,用阿拉伯数字填写。
4.“籍贯”:填写祖籍所在地。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到县(市、区),如湖北竹山。
5.“出生地”: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到县(市、区)。
6.“学历”:分为毕业、结业、肄业三种,填写所受教育所取得的最高学历,如:高中、大专、本科等。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,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、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。不得填写“相当xx学历”。
7.“学位或职称”:填写本人已取得的最高学位或职称。
8.“单位、职务或职业”:填写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、现任行政职务或所从事的职业如“员工”、“教师”、“工人”等。无单位、职务的,填写职业。
9.“现居住地”:填写现在固定居住的详细地址。
10.“居民身份证号码”: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。
11.“有何专长”:填写本人专业技术或其它方面的特长。
12.“入党志愿”:与本人最初递交的“申请书”有所区别,“入党志愿”在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上理应比提出入党申请时有较大提高,不能把入党申请书的内容照抄到“入党志愿”栏内,要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,着重填写本人对党的认识、思想发展过程和对入党问题的态度。
13.“本人经历”:从上小学开始按时间顺序填写,起止时间要前后衔接。地区填写省、市、县的全称,写明具体单位和职务。如有在职学习的,先填写本人经历,再填写在职学习情况,如参加电大、函大、夜大、职大、自学考试等;取得学位的在相应的栏目中注明。“证明人”填写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同学习、工作过的人。
14.“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”:详细写明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时间、地点(应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、街道)。
15.“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,任何职务”:详细写明参加民主党派或工商联的时间、地点(应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、街道)、名称,曾任、现任职务。如没有注明“无”。
16.“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,任何职务,有何活动,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,结论如何”:如有此类情形,如实扼要地将参加时间、地点(应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、街道)、组织名称,以及在何时经何组织审查作出的结论意见填写上。如没有注明“无”。
17.“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”:要写明受奖励的时间、经何单位批准、获奖名称、享受待遇等,按时间顺序填写。如没有注明“无”。
18.“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”:详细填写明所受党纪、政纪、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。如没有注明“无”。
19.“家庭主要成员情况”:填写配偶、父母、子女情况。如本人有合法的养子女、被抚养人、赡养人、被赡养人,应在此栏填写;父母已去世的,应予注明。
20.“主要社会关系情况”:填写同本人联系密切或影响较深的亲属,如岳父母、公婆、伯、叔、姑、舅、姨、兄弟姐妹等。
21.“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”:主要填写本人需要向党组织说明,而在其他项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。如没有注明“无”。
22.“本人签名或盖章”:填表人签名或盖章,并注明填表时间。
23.“入党介绍人意见”:由2名入党介绍人分别填写,内容主要包括介绍人了解和掌握的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、道德品质、现实表现等情况,并对是否同意其入党表明意见,如“XX同志基本具备共产党员条件,愿意介绍其加入中国共产党”等。“入党介绍人单位、职务或职业”应包括现在工作学习单位及担任的党内和行政职务,无职务则填写职业如员工、教师、工人等。
24.“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”:由支部书记负责填写。填写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、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、表决结果、通过决议的日期、支部书记签名等。要写明支部名称,落款日期应是支部大会召开之日。如,“XXX支部大会于XX年X月X日讨论了XX同志的入党问题。大会有表决权的党员X名,应到会X名,实到会X名。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。表决结果:X票赞成,X票反对,X票弃权。大会一致认为,XX同志表现XXX,已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,同意接收其为预备党员。”
25.“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”:由上级党组织指派的专人进行谈话后填写。主要包括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、入党动机情况;入党的手续是否符合规定;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、是否同意其入党表明自己的意见等。落款时间是支部党员大会后、基层党委审批前。
26.“总支部审查(审批)意见”:主要填写经党总支部讨论,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入党条件,是否同意接纳其为中共预备党员,并注明应出席的总支委员人数,实到人数,同意、不同意和弃权人数。由党总支书记签名或善章。
27.“基层党委审批意见”:主要包括基层党委集体讨论和表决的时间、是否具备党员条件、入党手续是否完备,讨论表决的意见,并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(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)。基层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,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,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。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,但不得超过六个月。
28.“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”:主要填写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一年来的主要表现,政治思想等方面取得的进步,存在的不足,今后努力方向,其他要素同24条。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,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而不能按期转正的,要写明延长预备期的原因和具体时间(不能少于半年,最长不超过一年)。
29.“总支部审查(审批)意见”:主要填写经党总支部讨论,是否同意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的意见,并注明应出席的总支委员人数,实到人数,同意、不同意和弃权人数。由党总支书记签名或盖章。
30.“基层党委审批意见”:主要包括基层党委集体讨论和表决的时间、讨论表决是否同意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的意见。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,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。
31.“支部大会通过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”:支部填写该预备党员在延长预备期内接受考验和教育的情况,能否转为正式党员,支部大会正式党员到会及表决情况。
32.“总支部审查 (审批)意见”:同29条。
33.“基层党委审批意见”:同30条。
34.“备注”:填写在吸收有关人员入党,需要提高审批权限的情况下,县级以上党委的审批意见;填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和预备党员因故去世等情况。如没有注明“无”。
责编:朱德宇